🔠👝🧡
一是明确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”的情形。在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>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》基础上,《解释》进一步列举了十项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”的情形,主要包括以放弃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或者以虚假和解、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、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经采取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,情节恶劣的;以恐吓、辱骂、聚众哄闹、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,情节恶劣的;等等。
二是明确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情形。《解释》规定了五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我同桌C了我一节课问题,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情形,主要包括通过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聚众冲击执行现场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;以围攻、扣押、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;因拒不执行,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、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;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。
五是明确从重、从轻情节。关于从重情节,《解释》规定,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养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、劳动报酬等判决、裁定,构成犯罪的,应当依法从重处罚。关于从轻情节,《解释》规定,在提起公诉前,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,犯罪情节轻微的,可以依法不起诉;在一审宣告判决前,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,犯罪情节轻微的,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六是明确追赃挽损程序。《解释》规定,对被告人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追诉时,对其故意毁损、无偿处分、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、虚假转让等方式违法处置的财产,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,交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置。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侦查移送情况对涉案财产进行审查,在提起公诉时对涉案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我同桌C了我一节课问题,对涉案财产作出处理。
🎾(撰稿:巩妍威)展会回顾 | 如“七”而至,西克...| 如“七”而至,西克...
2024/11/20费莎融☠
国乒女队福冈总决赛训练
2024/11/20齐涛威🥙
"11元海景房"竞得者身份成谜 所在地银滩被称海边鹤岗
2024/11/20容琦烟🏜
近2000万名婴幼儿受益 中国“小营养包”带来“大健康”
2024/11/20向宜启🐵
印度试射的高超音速导弹性能如何
2024/11/20吕榕灵🕡
一地摄协主席作品疑现喜羊羊被指作假
2024/11/19顾仁翰🙍
中国空间站第三代“太空水稻”即将收获
2024/11/19怀冠风🎷
以军袭击黎巴嫩首都贝鲁特南郊 美国感到担忧
2024/11/19江梦枫z
英中文化对比之六——曲磊磊谈中西绘画对比
2024/11/18董黛娴p
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2985号
2024/11/18何彪学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