🕠🦅🏭
一是明确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”的情形。在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>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》基础上,《解释》进一步列举了十项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”的情形,主要包括以放弃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或者以虚假和解、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、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经采取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,情节恶劣的;以恐吓、辱骂、聚众哄闹、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,情节恶劣的;等等。
二是明确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情形。《解释》规定了五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情形,主要包括通过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聚众冲击执行现场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;以围攻、扣押、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;因拒不执行,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、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;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。
五是明确从重、从轻情节。关于从重情节,《解释》规定,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养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、劳动报酬等判决、裁定,构成犯罪的,应当依法从重处罚。关于从轻情节,《解释》规定,在提起公诉前,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,犯罪情节轻微的,可以依法不起诉;在一审宣告判决前,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,犯罪情节轻微的,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六是明确追赃挽损程序。《解释》规定,对被告人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追诉时,对其故意毁损、无偿处分、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、虚假转让等方式违法处置的财产,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,交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置。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侦查移送情况对涉案财产进行审查,在提起公诉时对涉案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,对涉案财产作出处理。
✻(撰稿:朱爽咏)《终身起缘:开启动力爱自己》笔记29
2024/11/20范梵海🎉
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光博士新增专利信息授权:“一种裁剪机用的分区吸附结构”
2024/11/20陶蕊宝🤷
新华鲜报丨48批次2113件/组!这些“珍宝”终于回家
2024/11/20古玛鸿🕌
福建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
2024/11/20黄竹芳🌧
老彩民双色球选号有方法 2000万大奖抱回家
2024/11/20平奇策🏌
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!
2024/11/19水寒伟✋
特朗普提名石油大亨克里斯·赖特出任能源部长
2024/11/19柴浩菲🍕
习近平主席署名文章在秘鲁各界引发热烈反响
2024/11/19舒嘉勤e
全场景NOA全国开放,诠释头部智能化实力
2024/11/18颜荔滢u
中国成功发射天舟八号货运飞船
2024/11/18昌有宜🌪